在《生命3.0》一书中,泰格马克深入探讨了意识这一古老而复杂的话题。他认为意识是一个极具争议的概念,其讨论贯穿了数千年的人类思想史,而人工智能的崛起更是加剧了这一问题的紧迫性。泰格马克将意识定义为“主观体验”,即一种能够感知“我是我”的能力。这一定义引发了关于智能机器是否应获得权利的讨论,关键在于它们是否拥有意识以及能否感受痛苦和快乐。
泰格马克对人工智能系统是否能够拥有意识持乐观态度,认为即使这些系统仅以软件形式存在,没有连接任何传感器或机器人身体,它们也有可能具备意识。然而,他的定义相对宽泛,未涉及行为、感知、自我意识、情绪或注意力等更为复杂的因素。从物理学角度来看,意识的产生似乎与粒子的排列组合有关,但为何某些排列会产生意识,而另一些则不会,这仍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澳大利亚哲学家大卫·查默斯(David John Chalmers)认为,意识是“最为神秘”的现象,其神秘性构成了我们对宇宙科学理解的最大障碍。泰格马克对查默斯的观点表示认同,认为他在这一领域的思考最为深入。查默斯指出,尽管知觉和思想可以通过科学方法进行解释,但意识的核心问题在于经验。他质疑,如果意识真的源于物理系统,那么它是如何产生的,又是如何广泛存在的?这一问题揭示了物理解释在面对意识时的局限性。
查默斯提出了一个关键问题:意识的经验为何存在?他尝试通过还原性解释来解答,即通过更简单的实体来解释复杂现象。例如,热量可以通过能量和分子的运动来解释,月相可以通过轨道运动和光的反射来解释。然而,对于意识这种复杂的高级现象,还原性解释显得力不从心。我们对大脑的结构和功能的了解虽然不断深入,但这些知识并不能直接解释意识的本质。查默斯认为,物理过程无法完全解释意识的存在,因为意识经验的产生似乎超越了物理性质的范畴。
费迪南的“怪人逻辑可能性”论证进一步强化了这一观点。他设想了一个在分子层面上与人类完全相同的“怪人”,但这个怪人却缺乏有意识的经验。通过逻辑分析,费迪南认为,即使在物理上完全相同的条件下,也无法必然推导出意识的存在。这表明,意识并非物理过程的直接结果,而是具有某种独立性。
柏格森也反对将意识状态的研究简化为对物理性质的研究。他认为,意识的每个状态与大脑的物理扰动相对应,但意识中呈现的是感觉,而非机械变化。这种观点强调了意识的非物质性,认为意识经验无法通过物理过程来完全解释。
人工智能与意识的融合
2024年,人工智能与生命科学的融合达到了新的高度。诺贝尔物理学奖和化学奖授予了在人工智能和生物计算领域取得突破性成就的科学家,这一举措标志着人工智能正在重塑生命科学研究的范式。然而,这一融合也引发了关于“数字生命”是否具有意识的讨论。
人工智能研究者致力于在计算机中实现类似生命的意识和心智。支持者认为,通过复杂的计算,人工智能可以模拟甚至产生意识。然而,反对者则认为,仅靠计算无法产生真正的意识。查默斯总结了反对者的两种观点:外部反对和内部反对。外部反对认为,计算机系统无法展现出像认知系统那样的创造性和灵活性;内部反对则认为,尽管计算机可以模仿人类行为,但它们缺乏真正的意识经验。
查默斯为“强人工智能”辩护,认为存在一个非空的计算类,其中的计算足以产生意识。然而,目前我们仍不清楚何种计算类能够实现这一目标。尽管如此,查默斯认为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样的计算类是存在的。
计算模型与意识的联系
计算机处理的是抽象的数学实体,而现实世界中的认知系统则需要处理抽象与具体的对象。如何在计算系统中建立抽象与具体之间的联系,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有限状态自动机(FSA)和组合状态自动机(CSA)是两种数学模型。FSA虽然能够描述状态转换,但无法捕捉复杂的内部结构。相比之下,CSA能够更细腻地描述系统的因果组织,并统一说明有限和无限机器的实施条件。查默斯认为,CSA模型可以作为连接抽象领域和具体领域的桥梁。
如果将大脑神经描述为CSA,那么其状态转换规则能够反映神经元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输入输出的关系。查默斯进一步指出,电路之间的因果模式与大脑神经元的因果模式相同,这种因果模式是意识经验产生的原因。然而,这种处理模式虽然与符号和联想主义的处理相容,但人工智能的支持者并不认为所有计算都能产生意识。
《有意识的心灵》的译者朱建平认为,查默斯的观点倾向于一种非笛卡尔式的二元论。笛卡尔的二元论认为精神实体对物理过程有直接影响,但现代科学表明物理世界是因果封闭的。因此,意识的非还原性表明它并不附随于物理特征,而物理理论在解释意识时显得力不从心。
柏格森的直观与意识
柏格森将生命视为意识的体现,强调意识是一个流动的、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态的状态。他提出,直观是理解意识的重要方式,能够引领我们深入生命的内部。直观是一种精神对精神的观看,指向的是精神、绵延和纯粹变化。丹麦哲学家哈拉尔·霍夫丁将直观分为四种含义:具体直观、实践直观、分析直观和综合直观。柏格森的直观更接近于实践直观和综合直观,强调精神对自身的关注。
柏格森认为,直观与理智是把握生命的关键。理智虽然无法深入内部认识对象,但能够扩大其领域,通过工具征服对象。而直观则超越理智,能够深入生命的本质。柏格森将从有机生命体到意识的运动分为两个方向:直观和理智。直观接近于本能,但超越了理智,实现了对本能的回归。
数字生命的局限性
然而,对于数字生命而言,直观能力并不存在。数字生命无法进入精神领域,也无法把握绵延。柏格森在《时间与自由意志》中指出,精神状态的增减并非简单的数量变化,而是与意识的强度有关。他批判了心理物理学试图通过测量外在原因来解释内在状态的做法,认为这种做法无法成功。
柏格森进一步阐述了绵延的概念,将其与科学的时间区分开来。科学的时间是可计量的、外在的,而绵延则是纯粹的多样性,是意识的存在方式。绵延无法用数量计量,也无法通过计算实现。因此,数字生命无法通过计算获得直观能力,也无法拥有真正的意识。
数字生命的价值与意义
尽管数字生命无法拥有真正的意识,但它的出现仍具有重要的价值。数字生命的概念反映了人类对生命的理解和探索的深化。它促使我们重新思考意识的本质,以及生命与非生命之间的界限。数字生命的研究不仅推动了人工智能和生命科学的发展,也为哲学思考提供了新的视角。通过探索数字生命的可能性,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生命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同时也能够反思人类自身的存在和意义。
总之,数字生命与意识的关系是一个复杂而深刻的问题。从柏格森的哲学视角来看,数字生命无法拥有真正的意识,因为它缺乏直观能力和对绵延的把握。然而,数字生命的研究仍然具有重要的科学和哲学价值,它推动了我们对生命和意识的深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