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科幻作品中,数字复活常被描绘为一种超现实的技术,但随着技术的进步,这一概念已逐渐从虚构走向现实,引发了一系列深刻的伦理和哲学讨论。数字复活的实践,无论是针对自我、他人还是亲人,都呈现出截然不同的内涵和影响。
首先,让我们探讨数字复活自我的意义。这种复活形式,本质上是一种对个体存在的增强。通过意识上传和元宇宙技术,个体能够在虚拟世界中实现自我的延续和进化。例如,2020年的美国科幻剧集《上载新生》就展示了这一概念。尽管意识上传目前仍是科幻领域的想象,但意识数据化的问题已经开始引起科学家的关注。神经科学家蒲慕明担心,意识和记忆可能成为数字商品,这在数字复活自我的过程中尤为突出。数字生命能够形成具有“属我性”的数字记忆,这不仅提出了新的主体间性问题,也引发了对生命延续和永生的渴望。这种技术是否可以被视为一种“逃脱死亡诅咒”的新途径?从理论上讲,它确实提供了一种新的再生方式,使主体能够通过意识上传实现再生。
其次,数字复活他人的意义在于其对记忆属我性的影响。公共复活的数字生命可能会破坏记忆的属我性,产生“无主记忆”,使数字生命成为公共资源。被复活的他人,如AI智能体或数字人,能够记住但无需对生者负责,无法形成特定的“他者记忆”。历史人物可以作为复活对象,通过“情景化构念表征方法”等技术手段实现。这种复活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复活,而是对历史人物心理的测量,主要用于科学研究,不涉及责任归因。数字复活他人具有独特的纪念意义,如让英烈、英雄重新“复活”,使观者能够面对面地接触。这种做法不仅是致敬,还隐含着一种伦理要求:活着的人有责任传承英雄的精神。数字技术使英雄人物变得真实,这种伦理义务进一步强化。
最后,数字复活亲人的意义在于其深刻的记忆和悼念价值。由于复活者与被复活者之间存在亲属关系,这种复活在伦理上具有正当性,可以被视为一种悼念行为。在现有技术下,生者可以通过数字技术和AI技术使死者“重新在场”,实现“被记起”。这种做法既能实现遗忘,也能缓解失去亲人的痛苦。例如,《绝密档案》中的主人公提奥·詹姆斯因女友意外逝世而制造了机器人。未来,数字复活亲人的空间巨大,甚至可能复活祖先。从记忆归因的角度看,数字生命无法形成自我记忆,但能形成他者记忆,尤其是亲人记忆。数字生命也不能作为他者存在,无法形成对他人的责任。用列维纳斯的话来说,数字生命是“无脸的存在者”,即便我们再次看到了亲人的面孔。对于亲人来说,数字复活能够提供安慰,舒缓生者的痛苦。古人无处寄托的思念,在今天变成了数字思念。未来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古人的“死生从此各西东”不再是人生遗憾,而是变为睹“物”思人。